•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5 19:47:02 股吧网页版
建邦科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4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1、2023年10月26日,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师建华、徐胜锐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89)等相关公告。

2、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及相关公告。

3、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5日,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公告栏对《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99)。

4、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07)。

5、2023年11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