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4
天津津通报关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
第十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它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天津津通报关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由天津津通报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
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津通报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
为准)
英文全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 12 号新天地华庭 A1-801、80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400 万元。
第六条 营业期限:1994 年 06 月 20 日至 2034 年 06 月 19 日。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应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或者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诚信合规创新经营,
完善公司治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员工创造发展平台,为股东创造最佳效
益,促进贸易发展和社会和谐。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代办进出口货、柜的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商品信息咨询;
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海运、空运、陆运);道路货运经营;企业管理咨
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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