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4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7222 证券简称:云南恒荣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云南恒荣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已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2024年6月6日,公司股东李秋红与何艳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特定
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李秋红持有的公司4,4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75%)股份至何艳。
上述股份变动事项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发生特定
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2024-025)、《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2024-029)、《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2024-030)、《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2024-027、2024-028)、《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2024-026)。
二、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出具了《关于云南
恒荣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4﹞1022号);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办理完成了上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已完成。
公告编号:2024-03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各方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占本公司股份 持有股数 占本公司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李秋红 4,497,500 44.975 0 0
何艳 1,000,000 10 5,497,500 54.975
本次股份转让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交易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云南恒荣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二)《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三)《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四)《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云南恒荣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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