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7201 证券简称:盈茂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盈茂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00~12: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1-011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201 盈茂光电 2021 年 5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包括董事会秘书)。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周鹏、周勇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编制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编制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苏州盈茂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及《苏州盈茂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由董事会编制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及业务发展情况由董事会编制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不分配 2020 年度利润。
(七)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持续、稳定的开展,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公告编号:2021-011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
2.代理人参加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持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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