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6
证券代码:837143 证券简称:潮庭食品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汕头市潮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汕头市潮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潮庭餐饮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庭餐饮”)设立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0 日,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440101MA5CQHNP6F,法定代表人:陈志斌,注册资本:人民币500 万元整。基于公司发展需求,现拟将持有的潮庭餐饮 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发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嘉公司 ” ), 本 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000,000.00 元人民币。本次转让完成后,发嘉公司将持有潮庭餐饮 100%的股权。(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56,323,951.92 元,
期末净资产为 85,622,169.02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潮庭餐饮经审计的总
资产 3,783,910.37 元;净资产为 3,791,896.05 元。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以公司对潮庭餐饮的实缴出资金额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因未达到以上重组标准,且公司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无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出售情形,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志斌、陈嘉宇、林少斌回避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需要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发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 6023 号耀华创建大厦
1812B10
注册资本:5,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认证咨询;咨询策
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餐饮管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
目是:无。
法定代表人:陈嘉玉
控股股东:陈嘉玉
实际控制人:陈嘉玉
关联关系:交易对手之控股股东陈嘉玉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志斌之女,存在关
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广东潮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州市黄埔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潮庭餐饮 100%的股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潮庭餐饮经审计的总资产 3,783,910.37 元;净资产
为 3,791,896.05 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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