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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7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唐荣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部证券作为陕西唐荣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 是
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审计机构
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导致现任审计机构无法出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说明的专项审核说明》及《2020 年度审计报告》,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
相关 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
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
内披露年度 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受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
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就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作出提示,主办券
商将持续履行对唐荣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挂牌公司及时披露《2020 年年 度报告》,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
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的风险。
2、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
止挂牌的风险。
3、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
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
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 做 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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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