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6
公告编号:2021-047
证券代码:837047 证券简称:清芝融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清芝融科商用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清芝融科商用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1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1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清芝融科商用机器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吴卫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47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未及时完成信息披露
2020 年 11 月 16 日,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与清芝融
科存在债权纠纷诉至法院,涉案金额 785 万元,占清芝融科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
末净资产 15.66%;2021 年 4 月 8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清芝融科被纳入被执行人。清芝融科未及时完成信息披露,于 7 月 5 日完成补充披露。
2021 年 5 月 14 日,芜湖市龙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因与清芝融科存在债权
纠纷诉至法院,涉案金额 1008.81 万元,占清芝融科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
资产 37.79%。清芝融科未能及时完成信息披露,于 7 月 5 日完成补充披露。
清芝融科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及进展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挂牌公司董事长吴卫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给予挂牌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给予董事长吴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原有业务自 2018 年全面萎缩,主营业务处于转型阶段,截至目前尚未转型成功,故上述处分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之前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47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没有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公司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戒,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清芝融科商用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清芝融科商用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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