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8
证券代码:836978 证券简称:同人泰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四川同人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84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敏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杨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表决结果: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选举总表决权数量为出席股东大会总股
份数的 5 倍,即 194,219,000 股。该议案同意股数 38,843,80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投票的股份数为准)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怀英女士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怀英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刘怀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
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表决结果: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选举总表决权数量为出席股东大会总股
份数的 5 倍,即 194,219,000 股。该议案同意股数 38,843,80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投票的股份数为准)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桢华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桢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杨桢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表决结果: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选举总表决权数量为出席股东大会总股
份数的 5 倍,即 194,219,000 股。该议案同意股数 38,843,80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投票的股份数为准)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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