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5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4-077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立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999,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的 55.7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913,7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的 6.4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员工利益结合在一 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落地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10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715,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付瑞、杨章华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落地与
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10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715,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付瑞、杨章华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 住优秀人才,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名 兰昊跃等 17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已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10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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