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19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6918 证券简称:房掌柜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西藏房掌柜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深圳掌柜汇美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执行人:张毅
被执行人:张伟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 03 执恢 836 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掌柜汇美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张毅、张伟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 3310 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清偿股份回购款人民币 13982821.92 元及违约金、
律师费人民币 200000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保全担保费人民币 7463.02
元、仲裁费人民币 147651.30,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9 日依法立案执行。在前次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以双方当事人正在进行和解为由,申请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现因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执行
和解,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恢复执行,法院依法受理。
在本案仲裁阶段中,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2019)粤 0304 财保 2726
号案号仲裁保全执行人张毅(证券子账户:0142092967)持有的“房掌柜”(证券代码:836918)无限售流通股 1029382 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又冻结执行人张毅持有的“房掌柜”(证券代码:836918)无限售流通股
1863840 股、高管锁定股 116973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1005878 股,冻结被执行
人张伟(证券子账户:0103012993)持有的“房掌柜”(证券代码:836918)高管锁定股 38943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1298100 股。现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处分上述财产以清偿债务。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处分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强制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张毅名下持有的“房掌柜”(证券代码 836918)38991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1697300 股高管锁定股股票及被执行人张伟名下持有的“房掌柜”(证券代码:836918)3894300 股高管锁定股股票、12981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清偿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的股票被裁定强制拍卖、变卖,将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无
西藏房掌柜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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