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10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6918 证券简称:房掌柜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西藏房掌柜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掌柜收到《关于对西藏房掌柜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张毅、张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西藏房掌柜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张毅、张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西藏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西藏房掌柜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西藏房掌柜网络股份公司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毅
3、西藏房掌柜网络股份公司股东、董事 张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不及时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15
(一)涉嫌违规事实:
西藏房掌柜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房掌柜”)股东张毅、张伟未及时向公司告知股份质押情况,公司未及时披露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张毅、张伟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房掌柜及张毅、张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不会进一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本次监管措施不涉及财务方面的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整改情况
公司已经于 2021 年 4 月 6 日补充披露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2)
公告编号:2021-015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西藏房掌柜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张毅、张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4 号)
西藏房掌柜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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