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4
证券代码:836915 证券简称:西瑞控制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西瑞控制
英文全称:Xi’an Xirui Control Technology Co.,Ltd
第三条 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69 号创业研发园 C 区 1 号瞪羚谷 D 座 305
室。邮政编码:710077
第四条 公司之前身是西安西瑞保护控制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0 年 1 月 31 日
成立。经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依据《公司法》之规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公司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5226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能: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出席会议、参与诉讼、发
布信息、签署相关文件及重要合同。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本章程所称的创始人股东是指:贠国保、贠保记、王玉梅。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更安全、更可靠、更低碳、更智能的智慧能源领域控制系统解决方案与服务。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电力设备及系统、继电保护系统、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矿井通信及信息化设备、矿用电器、新能源系统与设备、储能系统与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信设备、节能环保设备、仪器仪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及装置、能源管控系统及设备、公用事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及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检修、运维、技术咨询及服务;电力工程、安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节能环保工程、公用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工程总承包;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须经审批项目除外);合同能源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电气设备租赁;售电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防爆电气的生产(1、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1)高开综合保护器:XRKJ-600,本质安全型;2、防爆监控产品(组装型):(1)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电力监控分站:KJ579-F,隔爆兼本质安全型;3、防爆通讯、信号装置(组装型):(1)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网络交换机:KJJ660,127/660V,≤1A,隔爆兼本质安全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226 万股。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均为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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