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汇源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广东汇源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2年11月17日,河源市汇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汽车”)与东源县友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汇源汽车向东源县友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3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3年5月17日。
2022年11月17日,广东汇源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珠宝”、“公司”)及其他七位担保人与东源县友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前述借款向东源县友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汇源汽车未能按期还款,东源县友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向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一、判令汇源汽车向原告东源县友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300万元本金及利息(利息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1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1000元);二、判令汇源珠宝及其他七位担保人对诉讼请求一所述款项承担保证担保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汇源汽车、汇源珠宝及其他七位担保人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根据《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传票》,该案件计划于2023年8月18日开庭。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未事前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担保。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目前该违规担保事项已进入诉讼阶段,计划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开庭。主办
券商将督促公司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违规提供担保及未按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河源市汇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东源县友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
(二) 广东汇源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七位担保人与东源县友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三) 《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传票》;
(四) 东源县友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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