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9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6907 证券简称:ST 赛诺生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南赛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 1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关于作出终止湖南赛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97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二、 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为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9 日终止挂牌。股票恢复交易期间,证券
简称变更为“摘牌赛生”,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采取措施争取使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李德军
联系电话:0731-82292990
邮箱:hnxeno@163.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 18 号固特邦创业基地六楼
(二)券商联系人:张婧靓
联系电话:021-33389890
邮箱:zhangjl@swhysc.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3 楼
五、 其他说明
公司对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感谢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湖南赛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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