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836898 证券简称:龙泰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24年 11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24年 11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安丛举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372,524 股,占公司股本的 57.47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范财秀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14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2.986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蒋全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68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美兰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6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安维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4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6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1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继芬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3739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温晓春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374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11月19日审议并通过:选举张力子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196 %,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是合理、必要的。
三、备查文件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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