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关于推荐承德锦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承德锦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在收悉《反馈意见》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会同承德锦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锦科”或“公司”)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落实,并按照要求对承德锦科挂牌申请相关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特殊问题
1、请补充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已修改《公开转让说明书》,详见“第四节、八、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说明在建工程余额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转固时点及其及时准确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确计提谨慎合理性的尽调及其核查证据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明细如下:
工程名称 2015年8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高纯钒扩大实验项目 11,419,694.06 8,948,283.98 4,062,185.00
科研楼 4,200,000.00 3,441,000.00 1,492,000.00
万吨氮化钒铁项目 3,101,115.90 2,550,097.91 1,105,135.23
合计 18,720,809.96 14,939,381.89 6,659,320.23
公司在建工程资金大部分来源于经营活动的现金积累,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流转资金较大,限制了公司每年对在建项目的资金投入,以及项目投产计划等方面的安排,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是逐步进行的,因此造成项目总体实施的跨度较大。其中:
高纯钒扩大实验项目是用于新研发高纯钒产品的工业化生产厂房,科研楼为该项目的附属办公与科研场所,产品目前处于半工业化生产验证实验阶段,其生产厂房相关工程尚未完工,产品亦未投产;
万吨氮化钒铁项目是公司现阶段主要产品的生产厂房扩建,是尚未完工的部分生产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已完工部分的设施建造成本已于达到可使用状态时转入长期资产并进行了摊销。
工程项目建设成本构成如下:
2015年8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工程名称
期末余额 占比 期末余额 占比 期末余额 占比
材料成本 12,223,719.46 65.29 9,910,166.39 66.34 4,393,475.23 65.98
施工费用 5,791,432.50 30.94 4,323,557.50 28.94 2,220,245.00 33.34
其他费用 705,658.00 3.77 705,658.00 4.72 45,600.00 0.68
合计 18,720,809.96 100.00 14,939,381.89 100.00 6,659,320.23 100.00
其中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在建工程 高纯钒项目 科研楼项目 万吨氮化钒铁项目
建筑层数 1层 4层 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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