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8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6875 证券简称:中健网农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厦门中健网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转让被实行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7月9日(周二)
实行风险警示后的证券简称:ST中健;证券代码:836875
一、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证券简称由“中健网农”变更为“ST中健”;
2、证券代码仍为:836875;
3、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7月9日(周二)。
二、实行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及投资风险提示:
因厦门中健网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2.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转让被实行风险警示。公司提
公告编号:2019-028
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公司股票的投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事项作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导致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事项的判断,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该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谨慎原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表示认可。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针对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正在积极制定相关有效措施,力争在2019年内消除上述事项和不良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未来公司将按照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提醒投资者关注可能影响其投资决策的相关信息。
四、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冉昕
公告编号:2019-028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火炬新天地3号楼
咨询电话:0592-5666909
电子邮箱:010198@covco.cc
厦门中健网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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