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20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6863 证券简称:ST 帝耳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给予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深圳市敦凰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 月 19 日
作出主体:其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敦凰资本管理股 其他(收购人) 挂牌公司收购人
份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3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7 年 7 月,深圳市敦凰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凰资本”)
与 ST 帝耳实际控制人徐舞春以及股东汪洋、苏州意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宗浩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购买 ST 帝耳控股权。截至目前,敦凰资本仍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敦凰资本作为收购人,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 6 月 23 日)第十六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 年 2 月 8 日发布)
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决定:
对敦凰资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敦凰资本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 ST 帝耳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公告编号:2023-003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深圳市敦凰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6 号)
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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