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30
证券代码:836863 证券简称:ST 帝耳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邮件发出通知。(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 14:00—16: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863 ST 帝耳 2021 年 7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润鹏律师事务所张磊、上官维华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结合 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现结合 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拟定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发布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08、2021-009)。(六)审议《关于追认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追认续聘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
司章程》。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10)。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
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11)。
(十)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
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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