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30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6863 证券简称:ST 帝耳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湖南帝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1年6月30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圆全审字[2021] 001006号)。
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就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帝耳智能最近4年持续亏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61,757.34元、-11,783,373.06元、-27,517,588.58元和-6,085,965.55 元;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分别为1,037,776.70元、-10,745,596.36元、-38,318,054.51元和-44,404,020.06元。
截至2020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帝耳智能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已停止运营且暂无恢复生产运营的有效措施。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帝耳智能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会计师无法判断帝耳智能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内部控制
帝耳智能未能设计和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可能是重大而且广泛的,会计师无法判断内部控制缺陷对帝耳智能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3、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018年2月帝耳智能与广东华联兴业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采购贴片机、接驳台等一宗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合同总价16,189,786.26元,该合同项下固定资产分别于2018年5月、10月、12月到货,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帝耳智能并未向广东华联兴业电子有限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对广东华联兴业电子有限公司账面应付账款余额16,189,786.26元。经查询广东华联兴业电子有限公司目前涉及多项诉讼,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12月30日帝耳智能与自然人傅鉴雄签订协议,将该宗资产作价188万元整体转让。
报告期内,帝耳智能与中佳天晟(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佳天晟)存在多笔资金往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帝耳智能对中佳天晟预付账款余额为146,000.00元,对中佳天晟其他应付款余额为960,740.00元。
帝耳智能未将上述公司及个人识别为关联方。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上述大额往来款项及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无法消除会计师对帝耳智能关联方关系识别的疑虑,无法判断帝耳智能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上述款项的真实性。
4、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审计受到限制
(1)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帝耳智能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账面价值为2,752,374.26元。由于帝耳智能已基本停止运营,会计师认为以房屋装修为主的长期待摊费用存在减值迹象。帝耳智能未对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截止审计报告日,会计师未能获取帝耳智能对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减值测试的依据,无
法判断帝耳智能对长期待摊费用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否恰当。
(2)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帝耳智能应收账款余额为3,077,131.11元,其中对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374,895.60元,对深圳市菲迪亚数码电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085,189.54元,对深圳市乐客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871,798.94元,对HOPWELL ELECTRONICS应收账款余额为 589,572.04元;帝耳智能预付账款余额为2,236,828.35元,其中对深圳汉丰电子有限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408,081.00元,对深圳市恒德宏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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