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08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华煜盛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未
提出复核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山东华煜盛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华煜”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其他(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未提出复核申 否
请)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1 年 9 月 2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
转公司”)作出了《关于终止山东华煜盛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
定》(股转系统发[2021]1130 号),并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公告。主办券商于 2021 年 9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华煜盛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应当在复核期限届满当日,披露关于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距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已达到 5 个交易日,ST 华煜
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亦未披露相关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18日起复牌,并于 2021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 ST 华煜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发布相关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艳华
联系电话:010-56991865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山东华煜盛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130 号)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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