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7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6847 证券简称:黄河水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被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何业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人、董事长、总经理
执行法院: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皖 0504 民初 105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案号:(2024)皖 0504 执 106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9 月 27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
公告编号:2024-040
行借款本金 3000000 元及利息、罚息(利息和罚息的具体金额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信贷业务系统数据为准)。上述款项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前偿还 500000 元、2024 年 2 月 6 日前偿还 500000
元、2024 年 2 月 20 日前偿还 1000000 元、2024 年 3 月 20 日前一次性偿还全部
剩余款项。二、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前支付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律师费 30000 元。三、何业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业俊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还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有权就全部未还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15562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业俊负担。(该款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何业俊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前支付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
行。)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何业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声誉也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业俊因公司、何业俊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的金融借贷纠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公司及何业俊正积极努力与申请人沟通解决问题,争取尽快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负面影响。公司目前暂无合适人选接替何业俊担任的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从而未能完成改选或另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及何业俊正积极筹措资金、处置低效资产、催收外欠款项,与申请人沟通解决问题,争取尽快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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