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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5 15:36:20 股吧网页版
黄河水: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5


证券代码:836847 证券简称:黄河水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2 月 1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2 月 1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何业俊及盛桂林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收到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做出的
(2023)皖 0503 执 2953 号执行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何业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2、 原告

姓名或名称:盛桂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的妻子

姓名或名称: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理人:黎健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第三大股东
4、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业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审案件诉讼的请求和理由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四)反诉的内容及理由

二审案件诉讼的内容和理由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1)。
(二)二审情况

二审判决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三)再审情况

何业俊及盛桂林认为一审、二审法官有失公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
再审,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收到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3)皖民申
6107 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
(四)执行情况

何业俊及盛桂林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收到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做出的
(2023)皖 0503 执 2953 号执行通知书,执行如下:“

何业俊:

你与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一案,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皖 0503 民初 4613 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
请执行人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向本院申请强制
执行,本院于 2023 年 8 月 9 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被执行人受让原告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6 万股股份,支付回购款及固定收益、违约金,并承担本案执行费。

缴款金额:10694000.00 元(壹仟零陆拾玖万肆仟元整)及利息执行费:78094.00 元(柒万捌仟零玖拾肆元整)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开户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开户账号:6232811700000150141”
(五)其他进展

之前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2022 年 11
月 8 日、2023 年 1 月 4 日、2023 年 2 月 20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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