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4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暨触发终止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9 月 10 日,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布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一、 股份增持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尹育航先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期间对公司股票予以增
持,计划增持 200,000 股。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育航先生尚未开
始增持公司股票。
(一) 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尹育航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1,387,551 33.75%
注:尹育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138.7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5%,并通过两家员工持股平台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佛山市海沃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76.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17%。(二) 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广东奔朗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资金使用完毕;
5、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6、其他终止条件。
(三) 增持措施实施结果
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高于权益分派调整后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5.00 元,已
触发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第 2 条,因此,增持主体的本次增持义务终
止。
本次增持主体尚未开始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增持 增持 增持价 增持总 增持 当前持股 当前持
股东名 增持 增持
数量 比例 格区间 金额 完成 数量 股比例
称 方式 期间
(股) (%) (元) (元) 情况 (股) (%)
尹育航 0 0.00% - - - 0.00 否 61,387,551 33.75%
注:本次增持计划终止后,尹育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138.7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5%,并通过两家员工持股平台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佛山市海沃
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76.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34.17%。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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