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6793 证券简称:金晟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0:00-11: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793 金晟科技 2024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贾翱、尚永海律师。
(七)会议地点
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和《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为扩大经营发展需要,决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2.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3.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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