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6782 证券简称:正大龙祥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正大龙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文奇
6. 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 2022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拟定《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 2022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拟定《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
解释第 15 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 15 号规定,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
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
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采用解释第 15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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