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15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836779 证券简称:万邦特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万邦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龙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方茂商业中
心 4 幢 1632 室,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已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20%。公司根据发展需求,拟对杭州龙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300 万元,追加投资后共占其注册资本的 4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148,204,804.91 元,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9,914,231.72
元,此对外投资 300 万元,累计 12 月金额为 6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比例为 4.05%,净资产比例为 6.67%。 综上所述,本次对外投资
公告编号:2021-025
未达到或超过《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对杭州龙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陈阴杰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涉
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出资。
(二)增资情况说明
公司拟对杭州龙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300 万元,追加投资后共占其注册资本的 40%。
(三)被增资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
公告编号:2021-025
杭州龙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系公司的参股公
司。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杭州龙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7,300,371.65 元,净资产为 7,300,371.65 元,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0 元,
利润为 371.65 元。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杭州龙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方茂商业中
心 4 幢 1632 室,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已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20%。公司根据发展需求,拟对杭州龙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300 万元,追加投资后共占其注册资本的 4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发展空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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