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9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6760 证券简称:津力药业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上海津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民事起诉状的日期:2021 年 3 月 19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2 月 2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郑玮瑛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津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黄联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郑玮瑛系被告上海津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被告 8%的股份。
2020 年 12 月 4 日,被告董事会召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12
公告编号:2021-002
月 21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审议有关《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等相关议案,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原告认为被告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故提起本次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撤销上海津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作出的 2020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2021)沪 0116 民诉前调 1396 号》
上海津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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