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9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无锡三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合法合规性意见
主办券商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录
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确定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3
二、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6
三、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6
四、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转让退出等安排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7
五、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和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15六、关于业绩考核指标的设置、授予价格设定、相关会计处理等员工持股计划
主要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 16七、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的规定的合法合规
的意见 ...... 20
八、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结论意见 ...... 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无锡三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6743,以下简称“三立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无锡三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审核,现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如无特别说明,本意见中释义内容和《无锡三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一致。
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确定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
根据三立股份披露的《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挂牌公司或挂牌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及员工。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挂牌公司或挂牌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参与对象需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通过自身合法薪酬、或通过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参与计划所必须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未出现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最近三年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4、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予以行政处罚的;
5、具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挂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合计参与人数共 25 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参与主体共计 19 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杨立印 董事
2 阎季常 员工
3 沈立言 董事
4 王勇 董事
5 林海英 员工
6 王珏康 员工
7 郑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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