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4
公告编号:2021-038
证券代码:836741 证券简称:中水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杭州中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况
杭州中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由于部分内容错误,公司对已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二、更正具体内容
更正前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潘利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847,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9.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姚伟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138,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9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魏忠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潘金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8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1-038
提名方园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更正后内容:
提名潘利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起生效。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847,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9.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姚伟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起生效。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138,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9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魏忠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起生效。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潘金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起生效。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8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方园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起生效。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杭州中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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