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2
杭州中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镇芝厦商贸街
200 号
2021 年 1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声明...... 4
目录...... 5
释义...... 6
一、 关于本次发行无需提供中介机构专项意见的说明...... 7
二、 基本信息 ...... 7
三、 发行计划 ...... 11
四、 本次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20
五、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21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22
七、 有关声明 ...... 24
八、 备查文件 ...... 26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规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中水科技、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杭州中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杭州中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指 杭州中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
股票定向发行
《公司章程》 指 《杭州中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认购协议》 指 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发行对象、认购人 指 姚伟华
董事会 指 杭州中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杭州中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
华福证券、主办券商 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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