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6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6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召集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有同一投票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1 月 1 日 15:00—2025 年 1 月 2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717 瑞星股份 2024 年 12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瑞星股份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三);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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