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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26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6696 证券简称:旗华建设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 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股东向 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孔飞之间存在房屋租赁 关系,租赁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450号绿地和创大厦1304室,房屋用 途为办公,建筑面积为254平方米,装修情况为精装修,租金为五万元每月, 支付方式为季付,租赁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为止,租赁期 内的水、电、气等使用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联董事孔飞、 张金娟、张金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作出 表决,由于参与表决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因此,此项关联交易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5
1. 自然人
姓名:孔飞
住所:上海市长宁路 269 弄
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2704 万股,持股比例 80%。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孔飞先生出租房屋的租赁价格参照周边物业租赁的市场行情,经双方协 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能够有效维护广大 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承租控股股东孔飞在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450号 绿地和创大厦1304室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为254平方米,装 修情况为精装修,租金为五万元每月,支付方式为季付,租赁期限为2019年 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为止,租赁期内的水、电、气等使用费用由公司自 行承担。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和 外部的稳定性,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股 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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