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1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6639 证券简称:ST 忆江山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忆江山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凯收到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忆江山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20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张凯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8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凯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
《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北京忆江山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原文如下:
对张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8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继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坚决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20 号
北京忆江山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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