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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5 21:09:06 股吧网页版
强宏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5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6613 证券简称:强宏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强宏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1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3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613 强宏科技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致(深圳)律律师事务所陈栋强、曹嵩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由董事长康志强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由监事会主席周冬洋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
要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30,598,669.68 元。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2023 年度无可供分配利润,不予分配。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现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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