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7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6581 证券简称:ST捷思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
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并提请公司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鉴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邢文华先生承诺对异议股东的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公告编号:2021-007
1、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对终止挂牌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
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对于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
成本价格为准(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应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个月内以书面方式明
确提出要求。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署名“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本人签
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
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亲自送达、快递寄送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快递寄送方式
以签收时间为准)。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
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整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
有权直接至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文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1110室
联系电话:010-62691201
联系邮箱:wenhua.xing@zed3.com
邮政编码:100080
公告编号:2021-007
特此公告。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