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22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836579 证券简称:蓝天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西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西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安妮、欧阳载雄、徐斌、曾昭旻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7 月 1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李安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董事长
监高
欧阳载雄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总经理
徐斌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曾昭旻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2-035
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1 年 2 月至 9 月,广西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股份或公司)
通过员工借款方式,间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安妮提供资金合计
1,526.89 万元。2022 年 4 月、6 月,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上述资
金往来事项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
蓝天股份。
蓝天股份通过间接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安妮转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挂牌公司资金。蓝天股份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0)3 号)第一百零六条、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与之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下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规定。蓝天股份董事长李安妮、总经理欧阳载雄、财务总监徐斌和董事会秘书曾昭旻参与或知悉相关情况,在组织、督促蓝天股份信息披露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违反《信披办法》第五条规定,对蓝天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信披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35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西证监局《关于对广西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安妮、欧阳载雄、徐斌、曾昭旻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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