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4
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2
第三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四章 董事会 ...... 19
第五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第六章 监事会 ...... 29
第七章 投资者关系 ......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38
第十一章 附则 ...... 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西安市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南北九号路科技企业加速器园 15
号楼。
邮政编码:710304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壹佰捌拾玖万捌仟陆佰壹拾贰元整。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也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选择仲裁的,应当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公司董事
会下设的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营宗旨: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经营管理,打造一流的矿用
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安全救生设备、监测监控设备、电子设备、 机电设备、
检测设备、消防设备、节能设备、环保设备的生产;消防 设施、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安全救生设备、监测监控设备、电子设备、机电设备、检测 设备、消防设备、节能设备、环保设备的设计、销售;机电设备安装 (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安防工程、电子 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 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姓名/名称 出资形式 认购股数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单位:万股)
王学立 净资产折股 2117.88 58.83% 2015 年 5 月 12 日
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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