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07
公告编号:2022-076
证券代码:836534 证券简称:百诺医药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山东兰美投资有限公司、孟凡清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373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9 月 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通报批评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兰美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无
孟凡清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知悉且参与特殊投资条款约定事项,未及时告知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76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诺医药”、“公司”)2017 年股票定向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兰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美投资”),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孟凡清与发行对象珠海和谐康健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了投资方特别批准事项,优先认购权,反摊薄条款,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待售股份的转让,回购权,清算优先权,估值调整、股权补偿,领售权,上市特别约定和最优惠条款等特殊投资条款。上述特殊投资条款未经审议和披露,内容涉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特殊投资条款》中的禁止性内容,且部分涉及禁止性内容的特殊投资条款已触发。
公司控股股东兰美投资作为《补充协议》的签署主体之一,参与特殊投资条款约定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细则
(试行)》(2013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以下简称《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的规定,
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孟凡清作为《补充协议》的签署方之一,知悉且参与特殊投资条款约定事项,未及时告知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2021 年 11 月 15 日
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决定:给予控股股东山东兰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孟凡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公告编号:2022-076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出的纪律处分决定高度重视,已充分认识到严格履行审议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的重要性。今后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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