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9
公告编号:2022-069
证券代码:836534 证券简称:百诺医药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公告编号:2022-069
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提名,由审计委员的过半数选举或罢免,并报董事会任命。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独立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小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须是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并对其发表意见;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六)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和收购、兼并等重大投资活动;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小组提供的材料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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