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1
公告编号:2021-053
证券代码:836499 证券简称:摘牌百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
第 4 次风险提示公告
董事刘小明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本公司及董事会除刘小明外的全体成员
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公司申请股票自2018年2月12日起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按要求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公告》等停牌进展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8 月13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808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因公司未向全国股转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
十四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30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
为 10 个交易日,并于 2021 年 9 月 10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
公告编号:2021-053
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百乐”,证券代码仍为
“836499”,交易方式仍为集合竞价。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 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方式:
公司联系人:张锁根
联系电话:0790-6862766
邮箱:1037516879@qq.com
特此公告。
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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