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1
公告编号:2020-038
证券代码:836490 证券简称:天工科股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4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本次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年 5 月 6 日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编号:DF20200506002),经审查,公司报送的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指南》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9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
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向公司出具的《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
1137 号),全国股转公司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你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198.1548 万股新股。本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司的申请文件实施本次定向发行。
三、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新增股票挂牌手续完成前,你公司如发生影响本次定向发行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我司报告。
四、你公司应当在完成股票定向发行后,按照我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新增股
公告编号:2020-038
票挂牌手续。
五、你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用途。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尚需全国股转公司履行备案程序,因此定向发行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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