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代码:836422 证券简称:润普食品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8,670,000 9.80%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前取得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持
数量(股) 持比例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来源
原因
连云港金海创 不 高 于 不 高 于 集中竞价 1、自本公告之日起 根 据 市 北京证券交 经营发
业投资有限公 1,760,000 2% 或大宗交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 场 价 格 易所上市前 展需要
个月内进行大宗交
司 股 易 易;2、自本公告之日 确定 取得
起 30 个交易日之后
三个月内进行集中竞
价交易。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之规定,提前 30 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减持计划。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4.8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减持告知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