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7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6410 证券简称:凯纳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更有效的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从而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立平、赵小文承诺,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
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以公告指定方式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3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考虑公司除权除息对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价格的影响)与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确定。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及申报方式与所需材料
自公司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为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向本公告的联系邮箱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经股东签字/盖章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价格的相关凭证(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的交易流水单或加盖银行公章的投资款银行流水单);
3、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异议股东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在上述回购申报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的异议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6 个月内,对其所持有股份实施回购。
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回购申报有效期内提交书面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 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回购事宜联系方式及特别提示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公告编号:2021-003
联系人:林赟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钟林路 12 号海沧商务大厦 27 层
联系电话:0592-2056609 传真:0592-6800674
电子邮箱:lisaylin@knano.com.cn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在回购有效期内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五、争议解决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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