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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24 15:47:42 股吧网页版
绿水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4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党支部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三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由绿水分离设
备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绿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侨乡工业园区绿水路 1 号。

第五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38.007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实施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质量第一、信誉为本、用户至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
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
为时,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依法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的公司记名股票信息制作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确认股权登记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十八条 公司共有 1 名法人发起人和 2 名自然人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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