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11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36343 证券简称:茶花电气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苏茶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监管执行函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王华 董监高 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时
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公告编号:2022-015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王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挂牌公司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今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法合规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2-01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303 号
江苏茶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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