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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16 17:33:46 股吧网页版
茶花电气: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6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6343 证券简称:茶花电气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苏茶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江苏茶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安排如下:

1、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股东可成为本次回购的对象: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亦未授权他人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送达或邮寄送达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2-003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份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相关事宜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回收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回购价格以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以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并签署协议确定。
3、回购有效期限及申报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股东应在申请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

(2)异议股东应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到公司(以亲自送达的时间为准)、快递邮寄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部公章)或其他证明文件、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

(3)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4、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时效性,因此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联系人:覃孝梅

联系电话:025-84402117

公告编号:2022-003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科创路 1 号 6 幢 3 楼

邮政编码:210046
特此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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