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1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6318 证券简称:沃土生物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沃土天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9 月 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9 月 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沃土天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生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长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长兴百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温政胜
公告编号:2023-02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在 2021 年 1 月 20 签订了湖州长兴项目《有机肥设备采购及技术
服务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原告设备于 2021 年 2 月 28 日进场,2021 年 7 月 16 日设备
安装调试完成后,会同被告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被告应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
前支付原告验收款及补充协议款,共计 264.90 万元。质保金 42.00 万元已于 2022
年 7 月 17 日到期,被告应当在到期日支付给原告。上述二项的款项合计 306.90
万元。
按照《有机肥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合同》第 10.2 条之约定,被告延期付款,每逾期 1 个工作日,应向原告支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承担违约责
任,截止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被告应当承担的违约金为 51.0840 万元。
综上所述,被告在 2023 年 3 月 27 日前应支付给原告剩余合同款 357.984 万
元,被告经原告多次催要仍不支付。
按照《有机肥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合同》第 9 条之约定,双方因诉讼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剩余合同设备款 306.90 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价款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暂计算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已产生 51.0840 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21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起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上述诉讼若在后续出现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诉讼状
北京沃土天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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