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1
城市药业
NEEQ: 836315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滕永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伟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五、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六、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为了尽可能地保守公司商业机密,避免不正当竞争,最大限度保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特申请在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时,豁免披露公司部分客户和供应商的具体名称。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7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7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0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4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8
附件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10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
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城市药 指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本期 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上期 指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 指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节 公司概况
企业情况
公司中文全称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Anhui Chengshi Pharmaceutical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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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滕永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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