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9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36315 证券简称:城市药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孟定海关行政处罚告知单(孟定关缉违告字[2023]0015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4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4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孟定海关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所指之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6 月,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
孟定海关申报药品出口,申报总数为 7655 件。由于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47
所提供税则号列有误,加之报关公司工作人员未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导致 7655 项药品未归入具体列名税则号列项下。当事人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所指之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处予 3000 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等的规定进行整改,该行政处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较小。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不会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等的规定进行整改,今后将加强报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防止再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孟定海关行政处罚告知单(孟定关缉违告字[2023]0015号)》
公告编号:2023-047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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